定義
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,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,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。
住宅大樓
新店區安興路117號2樓-7(14)陽光PARK-2標
拍賣公告
台北法院
拍次條件
拍賣時日
執行狀態
流標
拍賣底價
保證金
建物面積
建物單價
土地面積
土地漲價
1,082萬起!工商綜合區|捷運新和國小站|座擁萬坪綠意之美|有租約




謄本
抵押權
查封
完工結構
主要用途
建物面積
37.35坪
2樓-7建物
17.50坪
陽台
2.95坪
雨遮
0.69坪
公設
10.65坪
停車位
5.56坪
抵押債權
合作金庫
1120萬
合作金庫
70萬
微銀眾信
480萬
查封登記
公告現值
111年17,500/m 2
土地公告現值: 2,037,299元
土地拍賣底價: 9,470,000元
土地漲價總數額: -7,432,701元
查封筆錄
《清償票款》強制執行事件;抵押權拍賣後全部塗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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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件現由第三人承租,租期110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1日止;於111年11月10日陳報租約,將該屋及編號540車位出租予穎想力創意整合行銷有限公司使用,租期自 109年11月8日起至114年11月7日止,租金每月18,000元,拍定後不點交。 |
拍賣履歷
1拍
112/02/21 不點交 / 流標
1352萬
法拍屋建物拍賣範圍標示
每坪單價說明
定義
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,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,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。
盲點
上述的計算法無法對每件法拍屋精確計算出建物(含公設)的真實單價。
因程式設計的缺陷,無法將法拍屋所含的停車位、地下室、增建部分等,自拍賣範圍的總坪數分離出來,另行計價,而單獨計算出建物(含公設)的每坪單價。
例子較精確的計算法
(拍賣底價ー車位價格)÷(拍賣總坪數ー車位坪數)=每坪單價
(拍賣底價ー增建物價值)÷(拍賣總坪數ー增建坪數)=每坪單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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