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義
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,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,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。
住宅大樓
信義區吳興街600巷76弄28號1樓(6)101行館-1標
拍賣公告
台北法院
拍次條件
拍賣時日
執行狀態
停拍 條件待調查
拍賣底價
保證金
建物面積
建物單價
土地面積
土地漲價
2,688萬起!靜巷4房車|7年新屋|市民小巴直達捷運市府站






謄本
抵押權
查封
完工結構
主要用途
建物面積
48.30坪
1樓建物
25.84坪
公設
11.91坪
B1停車位
10.55坪
抵押債權
陽信銀行
9600萬
賴OO
7000萬
查封登記
公告現值
112年294,000/m 2
土地公告現值: 9,108,120元
土地拍賣底價: 25,200,000元
土地漲價總數額: -16,091,880元
查封筆錄
《拍賣抵押物》強制執行事件;抵押權拍賣後全部塗銷
|
本件現由第三人承租,含車位編號B1-20號,租期自111年4月1日起至114年3月30日止,租金每月25,000元,拍定後不點交。★筆錄繁多,請參閱“法院拍賣公告” |
拍賣履歷
1拍
112/03/21 不點交 / 停拍 條件待調查
3360萬
實價登錄
資料來源: 政府地政機關實價登錄資訊
法拍屋建物拍賣範圍標示
每坪單價說明
定義
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,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,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。
盲點
上述的計算法無法對每件法拍屋精確計算出建物(含公設)的真實單價。
因程式設計的缺陷,無法將法拍屋所含的停車位、地下室、增建部分等,自拍賣範圍的總坪數分離出來,另行計價,而單獨計算出建物(含公設)的每坪單價。
例子較精確的計算法
(拍賣底價ー車位價格)÷(拍賣總坪數ー車位坪數)=每坪單價
(拍賣底價ー增建物價值)÷(拍賣總坪數ー增建坪數)=每坪單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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