定義
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,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,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。
套房
松山區復興北路427巷25號11樓-1、11樓-2(11)敦北圓頂
拍賣公告
台北法院
拍次條件
拍賣時日
執行狀態
待標中
拍賣底價
保證金
建物面積
建物單價
土地面積
土地漲價
1,696萬起!捷運挑高2房|步行捷運6分鐘









謄本
抵押權
查封
完工結構
主要用途
建物面積
20.28坪
11樓-1、-2建物
10.02坪
陽台
1.27坪
雨遮
0.93坪
公設
8.06坪
抵押債權
上海銀行
1152萬
查封登記
公告現值
112年256,000/m 2
土地公告現值: 2,785,280元
土地拍賣底價: 14,870,000元
土地漲價總數額: -12,084,720元
查封筆錄
《分割共有物》強制執行事件;抵押權拍賣後全部塗銷
|
本件現由共有人賴○庭居住使用,之1及之2內部係打通使用,無車位,拍定後點交。§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,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。 |
拍賣履歷
1拍
112/04/19 點交 / 待標中
2120萬
實價登錄
資料來源: 政府地政機關實價登錄資訊
法拍屋建物拍賣範圍標示
每坪單價說明
定義
每坪單價是依法院所拍賣範圍建物總坪數為基礎,以當拍次的底價除以拍賣圍範的總坪數,而計算出法拍屋建物單價。
盲點
上述的計算法無法對每件法拍屋精確計算出建物(含公設)的真實單價。
因程式設計的缺陷,無法將法拍屋所含的停車位、地下室、增建部分等,自拍賣範圍的總坪數分離出來,另行計價,而單獨計算出建物(含公設)的每坪單價。
例子較精確的計算法
(拍賣底價ー車位價格)÷(拍賣總坪數ー車位坪數)=每坪單價
(拍賣底價ー增建物價值)÷(拍賣總坪數ー增建坪數)=每坪單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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